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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的意见
2015年12月09日 点击:[]
(2015年11月23日信息会议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参照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务管理
1.研究生教务秘书应在上一学期末完成下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考勤表的制定工作。
2.按照学院领导听课制度,加强学院领导对研究生课程的听课、巡视、检查。
3.公司将加强对研究生教学情况的抽查,对不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的教师,将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处理。
4.授课教师负责员工考勤,并在学期末将考勤表上交学院;如不能提交考勤表,将扣除该课程工作量的1/3。
5.研究生教务秘书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及时将招生、培养、毕业、答辩等各种材料归档。
二、理论课教学管理
1.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如需调整上课时间、地点,应提前一周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调课审批表》。
2.员工应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教室上课,如需请假,按学院请假制度办理。缺课时间超过应到课时间1/3,该课程需重修。
三、实践课教学管理
1.实践课程授课教师应提前一学期制定并提交实践课教学计划,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按计划实行。
2.实践课程如在校内进行,按理论课管理方式管理。如在校外进行,学院需与实践单位签订协议;授课教师及员工需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授课教师负责员工考勤工作。
四、其他教学活动管理
1.其他教学活动主要包括研究生招生命题、复试,开题、预答辩、毕业答辩等,研究生导师有义务参加学院组织的上述活动。
2.教师按规定参加上述活动一次,计4个工作量;无故缺席一次,扣4个工作量;因私请假,不计算工作量。
3.教师无故缺席上述活动次数超过当学年应参加次数1/2,不能参加所在聘期内各种评优、职级晋升活动;无故缺席上述活动次数超过当学年应参加次数2/3,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