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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成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意见

2013114日信息会议研究通过,201433日信息会议研究修订)

 

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既是员工阶段性学习的终点,也是教师与员工对所授与所学的总结。加强期末考试工作对于员工人格培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考务管理,严格考试程序;细化工作环节,申明工作要求;强化考前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二、职责分工

(一)学院教务部门

1.根据学校关于期末考试的统一要求,统筹安排学院的考试工作。

2.根据考试工作需要,安排学院在职教师承担相关考试的监考工作。

3.联系任课教师,了解每一门课的考试形式(开、闭卷)、要求,并及时告知相关监考教师。

4.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等对应信息提前于学院网页上公布。同时,采取电话等形式,确保信息准确传达至相关人员。

(二)员工管理部门

1.在期末考试正式开始前,各班级提前召开主题班会,开展诚信教育,明确考风考纪。

2.每场考试前,该场考试员工所在班级的辅导员要提前到考场,协助监考人员组织清场、核对身份信息、重申考试纪律等。

(三)学院领导班子

1.每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开始前,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部署考试工作,并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明确监考要求。

2.分管经理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综合处理随机出现的各种情况。

3.考试期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巡查组,巡查各考场考纪。每场考试前,巡查组要与监考人员同时到达考场,检查考场准备情况。考试期间,巡查组要在各考场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直到考试全部结束。

三、监考安排

1.全院在职教师均有义务参与考试监考工作。

2.监考人员须为学院在职教师。

3.公司辅导员不参与具体的监考工作。

4.音乐、美术两大专业的教师采用交叉的方式,为对方专业的考试监考。

四、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需严格遵守《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考试监考人员职责》,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

2.对监考工作时间等的安排,原则上不准许更换改动。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三天向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理由,并提供一名本专业教师作为替换人员,同时明示后者已经同意接替前者的监考工作。

3.监考人员不得私下安排他人代替,不得私下安排学院行政人员代替,更不得安排院外人员、研究生等代替监考。

4.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参加监考工作的教师需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领取试卷等,检查清理考场,按要求在课桌上张贴考号,清除黑板上的无关内容并写上考试要求,以及本场考试的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人员信息等。

5.考场清理完毕前,不允许员工进入考场。员工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要严格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反复申明考场纪律要求;发放试卷前,按要求检查员工证件、物品等。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考试,也要注意查核员工按照规定携带相关物品。

6.考试期间,除学院安排的监考人员、学院巡视组、学校本科生院巡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7.考试期间,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准看书报、聊天、玩手机、离开考场等。

8.考试结束,按照规定收取试卷、封存、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