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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员工作规定

2014310日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管理,更好地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tyc1286太阳成集团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忠诚党的事业,理想信念坚定。

2.具有5年以上党龄,并具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历。

3.党性观念强,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

4.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

二、组织员的职责

1.按照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和谈话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能否发展的意见,把好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关。

2.向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讲解党的基本知识。

3.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4.注意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经验,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党委组织部和基层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

三、组织员的工作内容

1.认真审阅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的意见和党支部关于接收其入党的决议等,了解掌握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情况和主要优缺点。

2.同申请入党人谈话,着重考察其思想觉悟以及政治历史、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3.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根据其优缺点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

4.填写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组织员在与申请入党人进行个别谈话后,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对申请入党人的主要看法以及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的意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志愿书》。

四、组织员的管理

1.公司党委组织员为兼职,从学院专、兼职党务干部中选聘,由党委组织部与公司党委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提名,报公司党委审批聘任。

2.根据学院工作情况和干部变动情况,及时进行组织员的改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