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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成集团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5年12月16日 点击:[]
(2014年6月12日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
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学术委员会拟定人数及设置
学术委员会由9-13人组成,其中应包含校内相关学科委员2-4名。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理)是学院学术委员会当然委员,但原则上不担任主任委员。
学术委员会委员中担任本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委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副主任委员中担任本单位党政领导职务的不超过一人。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连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具体条件
1.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原则性强;
2.为所在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熟悉所在学科、专业的学术情况;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学术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学校规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一届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学术委员会选举办法
1.选举机构:全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会议。会议由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具体组织。
2.公司信息会议根据本院教职工实际情况和上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情况,提出本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院外相关学科专家为候选人。
3.召开全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会议进行选举
①会议组织者介绍选举内容,公布学术委员会拟定人数、委员具体条件,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②会议组织者发放选票,进行投票;
③现场计票,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委员名单,并公布选举结果。
4.举行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员名单,并公布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