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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成集团员工综合测评艺术赛事加分细则
2015年12月16日 点击:[]
(2014年5月30日信息会议研究通过)
为保证各类员工评优、综合测评和研究生推免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可操作性,对员工参加各类各级艺术赛事加分项目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三级加分坐标:国家级(含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省级、厅级(校院级)。比赛奖励级别不以奖项名称为准,如“全球××比赛”、“全国××大赛”等,而以主办单位为参照标准,具体标准为获奖证书上的单位公章。
1.国家级奖
由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文华奖等)、国家广电总局(金号奖等)、中国文联(中国音乐金钟奖等)以及下属各协会(如中国音协、中国美协、中国舞协、中国书协、中国摄影家协会等)、中央电视台(青歌赛等)等主办的国家级艺术赛事。
2.省级奖
(1)上述机构所直接领导的下属单位(以证书公章为准)举行的比赛按省级比赛加分,如:经文化部批准成立的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中国油画学会,中国音协所属小提琴学会等二级学会、中国美协所属油画艺术委员会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中国广告协会(中国老员工广告艺术节)、教育部高教司(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等。
(2)由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文联以及下属各协会(如省音协、省美协、省舞协、省书协、省摄影家协会等)、省电视台等主办的省级艺术赛事。
3.厅级奖(校院级)
(1)山东省的上述机构所直接领导的下属单位举行的比赛按厅级比赛加分,如: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经文化部批准成立的山东省民族管弦乐协会、山东省油画学会,省音协所属山东省小提琴学会等二级学会、省美协所属二级学会等。除山东省外其他省份各厅级机构的下属单位主办的比赛不再进行加分。
(2)tyc1286太阳集团和本学院举办的相关专业艺术赛事。
二、有关具体说明
1.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国际赛事以《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为准,按国家级比赛加分。
2.设计类专业:
(1)由台湾时报举办的金犊奖,其中金奖按国家级奖励加分,银、铜奖按省级奖励加分;大陆一等奖按省级奖励加分,二、三等奖按厅级奖励加分。
(2)由汕头大学主办的靳棣强全球华人设计大赛,一等奖按省级奖励加分,二、三等奖按厅级奖励加分。
(3)由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主办的反对皮草国际老员工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按省级奖励加分,二、三等奖按厅级奖励加分。
3.除本细则特别说明者外,各项比赛的分赛区比赛不进行加分。
4.各项比赛如果是同一个作品,按最高奖进行加分,不重复进行加分。
5.各项赛事均应为员工本人参赛获奖。
6.集体获奖,所有参加人员按相应奖项逐一进行加分。
7.获奖项目必须为在校期间参加比赛所获得的奖励,获奖者单位必须是tyc1286太阳集团。
8.所有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其他各类证明均无效。若获奖证书未按时发放,获奖者可以持证书参加下一年度评奖。
9.未列入以上加分项目的其他比赛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加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院信息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