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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tyc1286太阳成集团图书资料室管理规定
2015年12月16日 点击:[]
(2014年6月9日信息会议研究通过)
一、资料室只限本院教师及员工使用,非本院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图书资料室。
二、自觉遵守资料室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资料室整洁、安静。
三、严禁在资料室内吸烟,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使用明火。
四、读者凭校园卡或员工证借阅图书。
五、爱护书籍,不得污损、涂写、裁剪图书资料及期刊,违者按学院有关制度处理。
六、资料、刊物均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
七、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资料存放区。
八、读者借书必须办理出借手续。未办手续将书带出书库者,按盗窃图书论处,处以图书定价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九、教职工每次可借阅图书2册,员工可借阅1册。
十、图书借阅期限为1个月。逾期不还者,按学校图书馆相关规定罚款。
十一、借出的图书,如本院教学工作急需,均可随时催还。
十二、未经学院批准本资料室工具书、孤本图书和期刊不外借。
十三、本学院员工和教职工离开学院时,应将所借图书归还资料室,如有遗失,按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