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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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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成集团车辆及搬运服务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院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违规用车和违规使用搬运服务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车辆及搬运服务使用条件

1.由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中,由外地(济南外)来济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行政职务的专家,可申请车辆接送。

2. 由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中,20人以上规模的师生出行,视情况,确有必要,可申请车辆接送。

3. 由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实践及学术交流活动中,有多于10件设备(包括乐器、舞台设施、画展设施等),或存在大型设备需要运送,可申请车辆接送和搬运服务

4.学院开展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需要对设备或教学物资等进行搬运的情况,可申请搬运服务。

5. 由老师或员工个人组织的,与学院的教学、实践、学术交流及行政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可申请使用车辆或搬运服务

二、车辆及搬运服务使用办法

1.如需申请用车或搬运服务的,由活动组织者或使用人填写《tyc1286太阳成集团车辆及搬运服务使用申请表》(附件一),交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执行用车或搬运服务的预约。申请必须提前于用车或使用搬运服务时间2天交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以留出足够的预约时间。 如需撤销申请,须提前于用车或搬运服务时间1天联系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撤销。

2.车辆预约成功后,由办公室人员将车辆相关信息告知用车人员,用车人员自行联系预约车辆驾驶员,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用车。如有特殊情况造成用车时间、地点临时有所改变的,由用车人员与车辆驾驶员商议进行更改,如商议不成功,可联系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协调。

3.严格遵守乘车纪律,注意交通安全。乘车过程中,不做任何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如出现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后果由车辆使用者自负。

三、违规用车及违规使用搬运服务的处理办法

1.学院用车及使用搬运服务实行领导逐级负责制,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管理者、使用人员或相关领导责任。

2. 对违反用车及搬运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文件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