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1286太阳成集团

通知公告(济南)

返回>>

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23〕9号)相关要求,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本科生院将牵头实施公司教育部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就做好我2023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称“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含普通高等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网络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来华留学等本科生毕业论文。

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对上一年度抽检中存在问题较多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等需要重点监测的学科专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二、抽检方式

抽检工作将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各单位需安排人员,明确职责,认真、如实、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毕业论文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加入QQ工作群695348705群文件中查看平台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后续相关工作将在QQ群中通知

2.具体工作事项

1)提交各专业电子版培养方案

9月817:00,济南、青岛各单位将2014、2017版培养方案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jwk@sdu.edu.cn;威海校区各单位培养方案发送至sduwhsjk@163.com

培养方案须附公司指定毕业论文查重平台名称及该专业的文字复制比要求,各单位可在群文件中下载《查重说明》并使用(威海校区下载《查重说明(威海)》)。

2)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原文报送

9月21日17:00前单位完成毕业论文信息上传,在抽检平台中提交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原文和查重报告。具体操作指南和填写要求详见附件1、2。

(3)报送与更新专家库

单位在推进论文抽检工作的同时,需积极组织开展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应报尽报的原则,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同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学校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按照学位中心通知要求,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包括第一指导教师及第二指导教师等)均须作为专家参加全国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9月21日17:00前济南、青岛单位将评审专家信息表新增及更新资料(见附件3)提交至jwk@sdu.edu.cn;威海校区各单位提交至sduwhsjk@163.com

   四、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公司产品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论文指导老师及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加强组织,明确分工,严格按照时点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本科生院将及时做好服务保障共同协作,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济南、青岛校区联系人:孟老师18769769676、0531-88365366

威海校区联系人:张老师18763110631、赵老师13792738356、 0631-5688860

联系工作QQ群:695348705

本科生院

威海校区教务处

2023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