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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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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 [2011]3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受聘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同级别名师的评选。已退休教师如参评,须为学校正式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推荐条件

1. 申报人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员工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申报校级名师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申报省级及以上名师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公司产品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3.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必须有校级(含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教改成果;申报省级(含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必须有国家级教改项目或教改成果。

4.“教学名师”评选将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员工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5. 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三、推选表彰名额

1.各教学单位按照参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推选1名候选人(校级)报学校;学校组织评审,将表彰“tyc1286太阳集团第五届教学名师”10-12名。

2.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从校级教学名师(含前四届)中推荐2-3位候选人,参加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奖评选;从已获得前五届省级教学名师中推荐1-2名候选人至山东省教育厅,参加第六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初评→学校专家组评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网上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以上候选人

五、参评教师填写“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一)填写要求

1. 申报校级教学名师者需填报“tyc1286太阳集团第五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往届校级教学名师申报省级教学名师者需填报“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

3.往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需填报“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见附件4)。

4.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二)填表说明

1.表中“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的所有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2. 表中“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一栏的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3.表中“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和“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中的奖励项目,要按其类别填写,避免重复。

4.推荐表内容要经所在单位严格认真审核,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四、推荐评审意见”的第一栏中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和盖章。

六、省级(含省级)以上的名师候选人应准备的工作:

申报人需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见附件5);做好课堂教学录像准备(授课时间45分钟,讲课内容应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评审结束后,由推荐的候选人报送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讲课录像。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推荐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时间为4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点:纸质版为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中心校区原数学楼2层东);电子版发送pinggu@sdu.edu.cn

联系电话: 88363552 88364240

联系人:袁艳如 李明

附件:1.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tyc1286太阳集团第五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第六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5.申报省级(含省级)以上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