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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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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关于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年2月28日   出处:教务处        【编辑录入:pgb】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 [2012]4号)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公司推荐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已获得tyc1286太阳集团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校级教学名师如申报参评,须为学校正式返聘教师,并由学校人事处出具返聘证明。

二、推荐条件

1.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高等公司产品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2009—2011年面向本校本科员工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

2.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必须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改项目或教改成果。

3.其他条件依照《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见附件1)。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初评→学校专家组评选→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网上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

四、“推荐表”填写

1.申报者需填报“第七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表中“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一栏的所有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教学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3.表中“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一栏的项目,申报者如实填写后,必须经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经理(主任)审核并签字确认。

4.表中“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和“三、候选人科研工作情况”中的奖励项目,要按其类别填写,避免重复。

5.推荐表所有内容经所在单位严格认真审核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四、推荐评审意见”的第一栏中填写具体推荐意见、签字和盖章。有2名以上(含2名)参评者,须排序。

五、其他

申报人需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内容见附件3);做好课堂教学录像准备(授课时间45分钟,讲课内容应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学校评审结束后,由被推荐的候选人报送支撑材料和个人资料电子版,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讲课录像。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报送《推荐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时间为3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中心校区原数学楼2层东);电子版发送pinggu@sdu.edu.cn

联系电话: 88363552   88364240

联系人:窦志强 袁艳如 

 

    

 

                                                tyc1286太阳集团教务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