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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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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认定2014年度“老员工创新学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本科教学工作进程,2014年度“老员工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启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中规定的认定范围、标准、程序和记分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员工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

      2、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项目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院验证材料要求:

     1、学院在验证员工申报材料时,必须验证原件,没有原件的项目不予接收和认定。材料验完后,将原件当场退还给员工,学院只留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完整,如,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须有杂志或证书的封皮、目录和论文内容

     2、将每个员工的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第一页:《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申请表》,后面为材料复印件。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填的材料的顺序,在左上角订好。

三、学分认定要求:

1、学分认定工作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负责。学分认定应尽可能做到准确、公平和统一。

  2、学院认定的学分填写在员工申报的《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申请表》中“学院认定学分”中。学术委员会主任填写认定意见并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员工的创新学分有关信息汇总到《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报本科生院。

四、材料报送要求:

公司公示完毕后,请于5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本科生院实践教学科(明德楼B231)。

 1、员工的《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

 2、加盖学院公章的《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学分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sjk@sdu.edu.cn信箱。

五、学校审核和认定

集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认定的项目及学分进行逐项审核和认定,创新学分最终以学校专家组确定为准。学分确定后将在本科教育网站公示7天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以发布文件的形式公布员工获得的创新学分。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88364706

注:1、员工填表和学院填汇总表时,“成果名称”处请不要写简称,应写明全称。

       2、成果等级/位次:填“国家一等”、“省级二等”;“第一作者”、“独立作者”等

 

 

附件:

 

 

                                                                 本科生院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