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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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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组建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人选的通知

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6-2017年度(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从公司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公司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拟派往山西灵丘县和新疆伊宁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任务,同时根据当地需要,适时承担部分志愿服务工作。

   二、实施时间和选拔人数

(一)实施时间:2015年9月25日前完成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16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二)选拔人数:拟招收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23人(以教育部实际下发名额为准),其中威海校区3人。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备较强的吃苦精神、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以及奉献精神。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德良好,每学期操行评定均为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要求。

(四)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五)在校学习期间历年社会实践成绩均合格。

(六)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七)员工干部、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骨干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社会实践成绩有1次以上优秀,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优先考虑。

(九)申请者志愿参加本次招募,并提供由申请者家长签署的同意支教的书面意见。

(十)具有相关学院、教师开具的推荐信。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对申请人素质严格把关,并对其参加培训、完成学业、实施服务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2011年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的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规定和四部委联合印发的《2011年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规定,从2011年起,将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学校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校团委负责汇总本校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由校团委负责协调本校相关部门记入员工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志愿者保险与体检。

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350元,(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工作由参与高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2016年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所在招募省项目办代为向各高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要按照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注重协调,推荐合适人选。

(二)选拔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党委员工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员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精心组织,共同参与实施此项工作。选拔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在纪委监督下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

(三)选拔工作办公室要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并及时将招募通知、选拔结果等在校园网公布。

(四)各学信息必认真审核推荐对象,一旦入选名单并公示,不得无故退出,否则学校延迟办理其就业派遣手续,申请出国者一年内不予出具学习成绩单,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团纪及行政纪律处分,记入个人档案,并告知相应单位。

(五)推荐单位和个人要对申请人在校期间表现、个人素质、诚信情况等全面了解,对推荐、培训、服务全过程负有监督责任;如出现申请人招募结束后退出、不参加培训活动、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服务能力不足等方面原因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则上将取消推荐单位一年推荐资格。如存在故意隐瞒等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推荐单位三年推荐资格。

(六)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严格按照团中央下发的《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附件2)组织健康体检,如有《标准》中病症者将不得进入下一轮选拔。

(七)对正式入选人员在预备期工作培训期间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如有三次无故不参加培训活动,选拔工作办公室有权取消其资格。

六、工作安排

(一)2015年9月,学校下发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各院部将推荐人选上报选拔工作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征求意见;确定正式人员,上报教育部和团中央,并抄送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备案。

(二)2015年10月至2015年6月,确定tyc1286太阳集团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督导员和团长,对团队成员进行预备期考察、管理,组织多种形式工作培训;认真做好团队成员的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保留、人事档案关系等政策性保障工作。

(三)2016年7月下旬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四)2017年7月至9月,支教团成员进行总结评定,返回学校,办理有关的研究生入学手续。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9月17日或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中心校区18号楼116房间

候场地点:中心校区18号楼135房间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及时沟通,严格掌握选拔条件,抓紧确定推荐人选,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员工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选拔工作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报名。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公司党委负责人签字、注明推荐名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方为有效);

(2)支教申请书;

(3)推免生资格证明(附件3);

(4)招募协议书(附件4,一式两份)

(5)学习成绩单原件(本科生院盖章);

(6)两封推荐信(一封由所在学院出具,一封由任课教师或辅导员出具,需客观公正评价员工大学期间综合表现);

(7)家长意见书(家长本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地址);

(8)有关成果(原件、复印件)与奖励证明。

 

未尽事宜请与校团委选拔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顾乃静     联系电话:88369964

地址:中心校区18号楼南楼109房间

附件:

1.tyc1286太阳集团招募推荐免试研究生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3.推免生资格证明

4. 招募协议书

 共青团tyc1286太阳集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