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省教育厅高校员工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核准和补录信息针对范围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拥有tyc1286太阳集团学籍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员工)。
二、按照员工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员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三、高等学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员工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员工。
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按照本科生信息补录表(见附件1)、研究生信息补录表(见附件2)的要求完善本单位员工的相关信息,并于3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齐鲁医学院所属各学院、公司产品单位分别由由齐鲁医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汇总后统一报送。
四、完善数据信息涉及员工和家长个人隐私,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加强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管理,全面保障数据安全。
五、填报事项说明
1、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或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研究生不用填报父母信息。
2、身份证件类型可填: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员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以本科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为准。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党委员工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