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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yc1286太阳集团2016-2017学年选拔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通知

2016年04月25日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公司将从2015级(除特别标注年级的)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员工到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6.9-2017.7,其中,中山大学为一学期。各学院派出计划详见附件一,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员工自愿报名,学院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进行选拔,并负责审核、择优选派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员工,汇总后报本科生院。对已有国内交流经历的同学不再选派。名单公示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退出。  

 

2.经学院选拔通过的员工,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二,学院留存),交2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背面写上申请学校、所在tyc1286太阳集团学院、姓名,其中华东师范大学需交3张)及电子版(武汉大学:JPG 192×144,北理工:JPG 225×300,华南理工:JPG 640×480,华中科技:JPG 240×320,吉林大学:JPG 567×390且为蓝色背景),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员工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员工需提前登陆对方学校教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不接收自己拍摄、扫描、翻拍或PS过的照片,不接收摄像头拍摄的其他各类生活照。

 

 

3.请学信息必于59日前,将纸质《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加盖学院公章,教学副经理、分管副书记分别签名)、选派员工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交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111),并将照片和《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jlk@sdu.edu.cn,邮件名称以“XX公司2016-2017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的形式发送。填写“接收学院”与“接收专业”两栏时,请务必与对方高校的专业设置相一致。  

 

4.最终选派名单以交流学校确认结果为准并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5.学校将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合作学校为交流员工办理员工证等相关证件,交流材料领取信息将及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  

 

6.被选派赴外校交流员工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7.交流员工须认真学习《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5]1号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有明确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四),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成绩审核。  

 

8.派出交流员工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公司交流员工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9.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宿管中心联系电话:  

中心校区公寓管理部64648  

洪家楼校区公寓管理部 77157  

趵突泉校区公寓管理部 83303  

千佛山校区公寓管理部 92663  

兴隆山校区公寓管理部 58019  

 

 

本科生院  

2016425

附件一:各学院排出计划

附件二:第二校园经历申请表

附件三:第二校园经历汇总表

附件四:选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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