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山大教字[2003]75号)精神,2011年继续开展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资格:凡公司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及五年制四年级)的员工均可申请。
(1)项目申请者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申请者可以是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鼓励团队成员组成学科交叉、年级交叉。对跨学院的项目,经有关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负责申报。
(2)项目(或调研报告)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员工要对研究方案(调研报告)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项目运行期一年。
(3)每个项目必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能为项目提供配套经费,并能保证指导时间。
(1)4月8日-17日,各学院向员工广泛宣传,发动员工积极参与。学院组织项目申请者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所在学院或有关单位。
(2)4月18日-24日,各学院、有关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根据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3)确立推荐立项项目(按名次排序)。
(3)4月30日前将《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创新基金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按名次排序,见附件4)、《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实践科(原数学楼201-4),汇总表及申请书电子版发至sjk@sdu.edu.cn。
集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有关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经批准的项目由教务处公示。
集团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题验收,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分管教学经理负责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申报、立项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教学管理与创新”奖励重要依据。
附1:《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山大教字[2003]75号)
附2:《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3:《tyc1286太阳集团2011年度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名额分配表》
附4:《tyc1286太阳集团老员工科技创新基金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