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公司将从2012级(除特别标注年级的)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员工到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2.9-2013.7),其中,中山大学为一学期。各学院派出计划详见附件1,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员工自愿报名,学院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进行选拔,并负责审核、择优选派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员工,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对已有访学经历的同学不再选派。
2.经学院选拔通过的员工,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2,学院留存),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及电子版(武汉大学:JPG192×144,北理工:JPG225×300,华东师范大学需要3张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员工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员工需提前登陆对方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
3.请学院务必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教学副经理、分管副书记分别签名)、选派员工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交本科生院交流科(明德楼B座111),并将照片和《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jlk@sdu.edu.cn,请注明学院。
4.最终选派名单以对方学校选拔结果为准并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5.学校将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为访员工办理员工证及相关手续。待学期末对方学校办理好相关手续寄回公司后通知各学院到本科生院交流科领取。
6.被选派赴外校交流员工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综合教务系统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7.访员工须认真学习《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文件),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有明确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4),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成绩审核。
8.派出访学员工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公司访学员工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9.具体选课、食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本科生院 联系人: 亓老师 申老师 联系电话:8836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