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大综字〔2009〕35号文件《tyc1286太阳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将对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经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校医院研究,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查体的人员范围:
集团事业编制40岁以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40岁以下女职工(只进行女工专项查体)。在职博导、正高、正处,离休人员、退休保健人员和退休前担任正处实职人员不参加此次校内查体;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校经费聘用的非事业编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中40岁以下女职工、40岁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一并造册参加本次查体。
二、查体组织:
先组织退休人员查体,后安排在职人员查体。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工查体工作,分别列出退休、在职、校聘非事业编制查体人员名单,单位审核盖章后(各单位按校区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校医院。具体查体时间,由所在校区校医院安排。在查体期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查体,校医院将提前3天通知有关单位,另行确定查体时间。
三、查体地点:
原则上到公费医疗关系所在校区医院查体。
四、查体项目:
内科、外科查体,一般项目(血压、身高、体重),妇科检查(含TCT检查),心电图,胸透,化验检查:尿常规、血常规、血脂(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低密度胆固醇)、血糖、肝功(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谷酰转肽酶)、肾功(尿素氮、肌酐)、尿酸,B超(肝、胆、胰、脾、肾,男性-膀胱、前列腺,女性-膀胱、子宫附件)。
40岁以下女职工只进行女工专项查体(含TCT检查)。
五、查体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需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者,必须经公费医疗关系所在校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并按照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执行。未经转诊者,费用自理。
六、查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查体工作,全程陪检,协助查体通知和结果反馈,对查体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
2.校医院将安排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参与查体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3.查体结束后,校医院要及时统计报告查体结果,妥善管理相关信息。
七、查体须知
1.查体时,请携带校园卡,自觉遵守查体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查体人员不得随意要求增加检查项目,如查体医生建议增加检查项目的,按学校有关公费医疗政策规定办理。
3.查体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4.查体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查体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七、查体工作联系方式: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联系人:温老师 88364101
校医院各校区查体联系人:
中心校区:张老师88364460
趵突泉校区:乔老师88381416
千佛山校区:于老师88395382
卫生与健康服务中心
校 医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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