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 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方案》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14年3月6日
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选房方案
为解决青年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4]6号)和《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0]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可供租赁的房源
(一)成套公寓
兴隆山校区青年公寓136套;已收回的成套旧房24套。
(二)单间公寓
趵突泉校区东村13号楼公寓52间;千佛山校区北院青年公寓30间。
本次可供租赁选房的房源情况一览表
校区
| 套数
| 户型
| 主体建筑面积(㎡)
| 家具及设施
| 房租标准(元/月)
|
兴隆山
| 114
| 三室二厅
| 95.00
| 太阳能、壁橱、床、橱柜、灶台
| 1000.00
|
22
| 二室二厅
| 95.00
|
中
心
| 1
| 三室一厅
| 58.68
| 无
| 1000.00
|
2
| 二室一厅
| 47.52
| 无
| 800.00
|
1
| 一室一厅
| 31.23
| 无
| 400.00
|
洪家楼
| 1
| 三室一厅
| 63.36
| 无
| 1000.00
|
19
| 一室一厅
| 33.56
| 无
| 400.00
|
成套小计
| 160
|
|
|
|
|
千佛山
| 30
| 单间
| 18.00
| 床、写字台、椅子
| 400.00
|
趵突泉
| 52
| 单间
| 16.00
| 360.00
|
单间小计
| 82
|
|
|
|
|
二、申请租赁人员条件
tyc1286太阳集团校本部事业编制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人和配偶未参加房改且在济南市无任何个人名下住房者,均可报名参加选房。
以下人员无资格参加此次选房:
(一)出国(含自费出国)逾期未归者。
(二)来公司前已参加工作,未提供本人和配偶原工作单位参加房改情况证明者(证明需经县级以上政府房改部门盖章)。
(三)原住房拆迁时已获得货币补偿,未将补偿全额上交学校者。
(四)原购房改房已上市交易或更名过户者。
三、租赁住房范围
(一)兴隆山校区青年公寓和已收回的成套旧房,面向符合租赁条件的已婚教职工。
(二)趵突泉校区东村13号楼公寓、千佛山校区北院青年公寓,面向符合租赁条件的单身教职工(2人一间)。
四、申请租赁选房程序
(一)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到所在单位领取或从网上下载《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租赁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本单位。
(二)申请人需提供济南市房管局出具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已婚教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教职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各单位审核所属教职工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申报住房类型分类汇总(房改办公室提供格式样表)后与原始报名材料一并报房改办公室(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房改办公室审核各单位上报的符合租赁条件人员名单,按申报住房类型分类积分排序,经公示后,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房。
(五)选到房号的教职工到房改办公室交纳保证金,签订相关协议,领取住房钥匙。
五、积分计算
积分参照省直房改政策中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公式计算:
积分=工龄×积分面积标准×职级系数×任职年限系数
×(1+A)×(1+B)
注:
1.工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学龄计入工龄。
2.积分面积标准:
技术职务:高级120、中级90、初级75、初级以下65;
行政职务:厅局级120、处级90、科级75、科级以下65;
工人:高、中级工75、初级工65。
3.职级系数:技术职务均为1.000;行政职务厅局级1.250、处级1.333、 科级1.200、科级以下1.153。
4.任职年限:正副职连续计算,每任职1年,任职年限系数增加1%。
5.双职工A=0.05;单职工A=0。
此处双职工是指夫妻双方均为tyc1286太阳集团事业编制教职工。一方为齐鲁医院、第二医院事业编制人员或现役军人的按双职工对待。
6.正职(厅、处、科、正高职)B=0.05;副职(副厅、副处、副科、副高职及其他)B=0。
7.工龄、职务、职称等以人事档案为准。按职务或职称积分就高不就低,但不得交叉计算。计算积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8.积分相同,职务、职称高者排前;职务、职称相同,年龄大者排前。
六、有关要求及规定
(一)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租赁选房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报名不漏人,严格审核报名信息,及时反馈本单位租赁选房过程中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会对租赁选房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租赁选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双职工只允许一方报名,如发现双方参加报名者,取消其选房资格。
(四)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租赁资格;已入住的,学校将收回其住房。
(五)成套公寓的入住管理参照《tyc1286太阳集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4]6号)和《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租赁期为4年,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地区市场平均租金的70%;单间公寓的入住管理严格按照《tyc1286太阳集团青年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山大后字[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租赁期为2年。兴隆山校区青年公寓执行《兴隆山校区青年公寓物业管理规定》;其他校区青年公寓的物业管理执行现行的宿舍区物业管理办法。物业费均从本人工资等个人收益账户中扣缴。
(六)承租人应爱惜公寓内设施和配备的家具,退租时应保证家具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原价予以赔偿。
六、本方案由tyc1286太阳集团房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