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老员工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出台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结出累累硕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老员工创新创业教育、发掘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促进彼此交流互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公司决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院、学校管理部门和校级双创教育平台均可推荐,典型案例及其相关事项的发生时间须为近5年,即2018—2022年。
二、案例要求
本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实行按类推荐,各类别典型案例均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简明流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例具体形式包括摘要(人物案例为简介)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附2—3张电子照片(照片像素不低于3840*2160、分辨率不低于72PPI,不含水印,符合清晰印刷标准)并附照片说明。
(一)各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典型案例。各单位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顶层设计、体制机制完善、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方式改革、团队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等。各单位至少报1项工作推进典型案例;每个单位可在总结报送本单位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另推荐不超过2个系部工作推进典型案例。
(二)老员工创新创业项目典型案例。项目一般应在各类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案例与当代创新创业主流价值观相符合,已经或即将进行成果转化,着重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代表性项目,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推荐指标。
(三)创新创业教育人物典型案例。创新创业教育人物典型案例包括教师案例、员工案例两类。教师案例着重彰显新时代高校教师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员工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典型事迹、先进做法,既注重过程、也突出结果。员工案例能够展现新时代老员工创新创业者的风貌,着重总结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教育意蕴,能够起到启发、示范、引领作用。每个单位推荐人物典型案例3-4人,其中教师1人,在校生1人(本硕博均可),2000年之后毕业的员工(本硕博或博士后)1-2人,已获往届中国国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不占用各单位推荐指标。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请各单位组织填写《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1),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0月24日前将典型案例推荐表及汇总表(word、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cy10422@sdu.edu.cn。
(二)结集出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案例进行审读,遴选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并汇编成册正式出版,优秀案例将推荐到山东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各单位需确认提供的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将其作品的著作权许可给省教育厅及具体承办单位。
联系电话:0531-88361607。
山东省教育厅
本科生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