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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yc1286太阳集团2014-2015学年选拔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的通知

2014年04月24日 <a href="space/?userid=6"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sm</a>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校际合作协议,公司将从2013级(除特别标注年级的)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员工到合作学校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2014.9-2015.7),其中,中山大学为一学期。各学院派出计划详见附件1,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员工自愿报名,学院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文件)中的选派标准和选派程序进行选拔,并负责审核、择优选派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的员工,汇总后报本科生院。对已有国内交流经历的同学不再选派。

2.经学院选拔通过的员工,需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申请表》(附件2,学院留存),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及电子版(武汉大学:JPG192×144,北理工:JPG225×300,华东师范大学需要3张一寸免冠照片),用于对方学校办理员工证、一卡通和“第二校园学习经历”证书等证件。员工需提前登陆对方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相关教学计划。

3.请学院务必于5月13日前,将纸质《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教学副经理、分管副书记分别签名)、选派员工照片(背面写上学院、姓名)交本科生院交流科(明德楼B座111),并将照片和《第二校园经历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jlk@sdu.edu.cn,请注明学院。

4.最终选派名单以交流学校确认结果为准并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5.学校将最终名单和相关信息统一寄送合作学校,合作学校为交流员工办理员工证等相关证件,交流材料领取信息将及时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

6.被选派赴外校交流员工学期末要及时清退系统已选的下学期课程,以免成绩按“0”分处理,影响毕业。

7.交流员工须认真学习《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1]86号文件),文件中对外出交流的事项有明确规定。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对方的课程计划做好选课计划,填写选课计划表(附件4),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返校后按选课计划进行成绩审核。

   8.派出交流员工须在本学期末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前到所在校区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大件物品由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地方存放,以便于安置外校来公司交流员工住宿。具体物品安置问题请与员工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9.在交流学校的选课、住宿、教材等问题由对方学校负责安排。

 

本科生院 联系人: 亓老师  盛老师   联系电话:88366086

宿管中心联系电话:

中心校区公寓管理部  64648;

洪家楼校区公寓管理部 77157;

趵突泉校区公寓管理部 83303;

千佛山校区公寓管理部 92663;

兴隆山校区公寓管理部 58019

 

 

                                             本科生院

                                           2014年4月23日

附件4:选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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