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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4年10月28日 <a href="space/?userid=6" target="_blank" class="username">lsm</a> 点击:[]

各学院:

   为总结2014年实习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准确地评价实习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tyc1286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和《tyc1286太阳集团全日制本专科生教学业务经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2014年实习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撰写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各单位应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2014年度所负责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书面总结,填写《tyc1286太阳集团实习教学总结表》(见附件1),学院根据实习教学的执行情况,撰写本单位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填报《tyc1286太阳集团2014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本科生院。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原则、实习安排、实习基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实习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或建议、经验体会等。

二、学校在各学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集团有关部门聘请实习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通过查阅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含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教学总结)和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调查实习基地、调阅员工实习报告等形式对各学院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提交材料情况和专家组对各单位的实习教学评估意见,对各学院2014年度实习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年终本科教学质量与管理奖励排名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情况,在2015年度的实习经费划拨中建议财务部门做出相应调整。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在撰写2014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时,要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翔实。实习指导教师对相关实习环节的总结,将作为学院总结的辅助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本科生院,一份由学院统一存档。

2.2014年度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tyc1286太阳集团2014年度实习教学情况汇总表》须经分管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务管理办公室。相应材料电子版发sjk@sdu.edu.cn邮箱。联系人:姚明峰,电话:64706.

 

                                              

                                   本科生院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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